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力应对稳就业面临的挑战,打好扩就业“组合拳”的指示精神,深入实施长春市新时代人才振兴工程,提高人才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助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大力营造毕业生留长就业、扎根长春、助力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为我市教育招才引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我校启动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强师计划”招聘工作,拟招聘公办教师共计10名,详见下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岗位信息在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吉林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相应网站查阅具体报名方式,下载填报附件表格并传至指定邮箱。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6日16:30前。
2.报名邮箱:
191180600@qq.com
报名咨询电话:
13159611928王老师
3.报名材料: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须于2024年1月6日16:30前向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投递:
(1)本人简历;
(2)《长春市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报名表(2号)》(附件2须加盖院系公章、就业指导中心印章);
(3)《长春市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师计划”招聘报名登记人员情况统计表(2号)》(附件3)。
考生报送报名材料后,招聘单位将以邮件的方式确定报名材料是否报送成功,请考生注意查看邮件,如有疑问请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吉林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
其他要求:一是毕业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要如实填写投递的个人简历,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二是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投递的简历、报名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初筛初选
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进行初筛初选。初筛初选主要围绕考生的思想品德、仪容仪表、言语表达、专业课成绩、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初筛初选按照1:3比例(报名岗位比例不足1:3的,按照实际报名情况确定)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筛初选结果通过电话通知本人。
(六)面试考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月7日上午9点。
2.面试地点:长春职业技术学校1号楼4楼会议室